近日,宜昌交运集团及下属长途客运站、出租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宜昌汽车客运中心站、宜昌长江三峡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共5家单位被宜昌市委、市政府授予“2017-2018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公司根据市文明委、市国资委、交旅集团关于文明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的相关要求,坚持把文明创建纳入年度工作总布局,认真制定创建规划,积极落实创建措施,从建立健全机制、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检查考核三个方面有序开展文明创建工作。2009年至今,公司已5次荣获省级、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下一步,公司将持续发挥“车、船、港、站”资源优势,加强精神文明创建与日常工作的融合,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不断丰富文明创建活动形式和载体,不断巩固和发展文明创建成果,提升创建水平,推动公司文明创建工作保持常态形成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