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昌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将于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2月中旬,对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常规巡察。
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部门负责人,所管理的子(分)公司领导人员和其他重点岗位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举报和反映。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市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巡察期间,巡察组通过以下渠道受理信访反映,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手 机:13907200581
电子邮箱:
yichangxuncha1@163.com
邮政信箱:宜昌市委巡察一号信箱
巡察组接访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港窑路5号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楼506室(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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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一巡察组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