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0年11月24日15时在宜昌交运集团五峰客运有限公司会议室对下列9处资产一年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 标的概况:
序号 |
坐落地址 |
类型 |
面积(㎡) |
年租金参考价(元) |
竞拍保证金(元) |
1 |
五峰镇沿河西路37号 |
房屋 |
200 |
15,000.00 |
15,000.00 |
2 |
公交车广告位 |
广告位 |
57个 |
34720.00 |
34720.00 |
3 |
座位广告 |
广告位 |
737个 |
53,064.00 |
53,064.00 |
4 |
五峰大发运输公司渔关客运站 |
场地广告位 |
55 |
4400.00 |
4400.00 |
5 |
五峰大发运输公司渔关客运站 |
场地广告位 |
80 |
17304.00 |
17304.00 |
6 |
五峰大发运输公司渔关客运站 |
房屋 |
16 |
4800.00 |
4800.00 |
7 |
五峰大发运输公司渔关客运站 |
房屋 |
168 |
20730.00 |
20730.00 |
8 |
五峰大发运输公司渔关客运站 |
场地 |
120 |
13710.00 |
13710.00 |
9 |
五峰大发运输公司渔关客运站 |
场地 |
120 |
13710.00 |
13710.00 |
二、竞买须知:
1.标的物即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公开展示,标的具体情况、竞买规则等详见《拍卖文件》;
原租赁户对所承租的拍卖标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的优先权。
优先权人应按《拍卖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报名手续,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2.竞买人租赁上述资产不能从事与委托人相同的经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旅客候车、发车、客票代售、旅游业务、快递、物流服务等;
3.未经过委托人同意,买受人不得将资产全部或者部分转租、分租或出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以承包、联营、合作经营等方式将资产全部或部分交由第三人使用;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产权所有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安全责任协议书》,履行相关义务后方可入驻;
5.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须提交装修方案申请,并与委托人签订《安全施工协议》,经委托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买受人对租赁资产的改造、装修、增加设施不得损害资产的主体结构,不得对相邻资产造成影响;
6.租赁期内,买受人一旦添附不可移动的装修、装饰物,则均无偿归委托人所有,买受人不得拆除,并且买受人在任何情况下无权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主张任何装修、装饰物的赔偿或补偿。若委托人要求买受人恢复资产原状的,买受人须无条件执行;
7.租赁期内,因政府规划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资产,造成租赁双方当事人损失的,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充分了解相关风险后再参加竞买;
8.拍卖成交后竞拍保证金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直接转为房屋租金。
宜昌交运集团五峰客运有限公司,开户行:湖北五峰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银行账号:82010000000327035
三、竞买手续的办理:有意竞买者请携带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并签订竞买协议。
联系地址:宜昌市夷陵大道134号3507室
联系电话:18972557446(彭)
拍卖公司:07176235889 13032728628向女士
网址:www.hbbnom.com
湖北博恩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