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1年10月9日15时在渔关客运站会议室对下列10处资产一年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
年租金参考价(元) |
竞拍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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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五峰渔洋关车站院内外墙广告位 |
55 |
4400 |
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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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五峰渔洋关镇南北路房屋 |
16 |
12096 |
12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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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五峰渔洋关镇南北路房屋 |
20 |
6000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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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五峰渔洋关镇南北路房屋 |
16 |
12096 |
12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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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五峰渔洋关镇南北路房屋 |
64 |
25425 |
25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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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五峰渔洋关镇南北路房屋 |
185 |
20291 |
202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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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五峰渔洋关镇南北路房屋 |
220 |
79614 |
79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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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五峰渔洋关镇南北路房屋 |
30 |
8280 |
8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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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五峰渔洋关镇南北路场地 |
30 |
9360 |
9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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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五峰渔洋关镇南北路场地 |
100 |
11400 |
1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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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须知:
1.标的物即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公开展示,标的具体情况、竞买须知等详见《拍卖文件》。原租赁户对所承租的拍卖标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优先权人应按《拍卖文件》要求交纳竞拍保证金、办理报名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权。
2.竞买人租赁上述资产不能从事与委托人相同的经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旅客候车、发车、客票代售、旅游业务、快递、物流服务等;
3.未经过委托人同意,买受人不得将资产全部或者部分转租、分租或出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以承包、联营、合作经营等方式将资产全部或部分交由第三人使用;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产权所有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安全责任协议书》,履行相关义务后方可入驻;
5.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须提交装修方案申请,并与委托人签订《安全施工协议》,经委托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买受人对租赁资产的改造、装修、增加设施不得损害资产的主体结构,不得对相邻资产造成影响;
6.租赁期内,买受人一旦添附不可移动的装修、装饰物,则均无偿归委托人所有,买受人不得拆除,并且买受人在任何情况下无权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主张任何装修、装饰物的赔偿或补偿。若委托人要求买受人恢复资产原状的,买受人须无条件执行;
7.租赁期内,因政府规划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资产,造成租赁双方当事人损失的,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充分了解相关风险后再参加竞买。
三、竞买手续的办理:有意竞买者请持有效证件按要求交纳竞拍保证金,竞拍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17时(保证金户名: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大发运输公司,开户银行:湖北五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8201 0000 0020 5053 6)办理竞买手续并签订竞买协议。
联系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1401室
客运公司联系电话:18972557446(彭先生)
拍卖公司联系电话:07176235889 13032728628向女士
附件:
http://www.hbsxly.com/uploadfile/2021/0917/20210917092050429.doc
湖北博恩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