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4-01-08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01月23日10:30在宜昌茅坪港旅游客运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对下列1处资产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序号 |
类型 |
坐落地址 |
面积 (㎡) |
租赁期限 (月) |
首年度 租金参考价 (元) |
租赁期 租金参考总价(元) |
竞拍保证金 (元) |
1 |
土地 |
秭归县茅坪镇滨湖路 |
4166.7 |
36 |
120000.00 |
360000.00 |
30000 |
二、竞买须知:
1. 标的即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公开展示,标的具体情况、竞买人资格、竞买规则等详见《拍卖文件》;原承租户具备同等价格条件下的优先竞租权;
2. 竞买人租赁上述资产不能从事与委托人相同的经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旅客运输、客票代售、旅游业务、快递、物流服务等;
3. 未经过委托人同意,买受人不得将资产全部或者部分转租、分租或出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以承包、联营、合作经营等方式将资产全部或部分交由第三人使用;
4.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安全责任协议书》,履行相关义务后方可入驻;
5. 所有标的的第一年度租金为标的成交价,第二、三年度租金不变;
6. 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场地)租赁合同》及《安全责任协议书》后,买受人如需对承租资产进行改造,须提交方案申请,并交纳押金,经委托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买受人对租赁资产的改造、增加设施不得损害资产的主体,不得对相邻资产造成影响;
7. 租赁期内,买受人一旦添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合同到期后则均无偿归委托人所有,买受人不得拆除,并且买受人在任何情况下无权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若委托人要求买受人恢复资产原状的,买受人须无条件执行;
8. 租赁期内,因政府规划需要收回或改造已租赁的资产,造成租赁双方当事人损失的,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充分了解相关风险后再参加竞买;
9. 竞买保证金交纳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22日17时。(竞买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宜昌茅坪港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秭归支行,银行账号:1807072139200019355)。
三、竞买手续的办理:有意竞买者请携带真实有效身份证件、竞买保证金交纳证明、《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等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并签订竞买协议。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茅坪镇滨湖路218号18571577135李先生
拍卖公司:宜昌市发展大道57-6三峡云计算大厦A1106;黄先生13872582237 ;
中拍在线国际拍卖湖北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09日